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但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通过协商、法律规定或约定,使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权利受损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诉讼时效延长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诉讼时效延长的相关规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当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等原因不能按时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可以延长至劳动者恢复工作能力之日起一年。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的规定,如果原告无法在法定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诉讼,但符合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可以得到延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同解除是一种法律行为,指在合同成立后但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规定或约定,使合同关系消除。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劳动合同诉讼时效也可延长,如因工伤等原因无法按时提起诉讼时,延长至劳动者恢复工作能力后一年。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中断或中止条件的诉讼时效也可延长。特定情况下的延长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Copyright © 2019- qysi.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